徐自強案更9審進入倒數階段,高等法院刑事庭15日進行第3次調查證據程序。在法院開庭前,民間司改會率領民團與熱心公民共百位,聚集於法院外,身穿「我是徐自強+1」T恤,齊聲為徐自強合唱改編的「心內話」歌曲,祈福無罪判決。

徐自強涉擄人勒贖案歷時20年,被告徐自強前後被判了7次死刑、2次無期徒刑,其中,最大的爭議為物證不足,判刑僅根據共同被告黃春棋、陳憶隆的自白,其間充滿矛盾,因此,成為民間司改會救援的重要冤案之一。最高法院15日進行更9審的第3次證據調查程序,持續檢視各項證據,讓辯方仔細說明證據的前因後果,並由合議庭決定,是否同意辯方的證據調查的聲請。

為了聲援徐自強,15日開庭前,民間司改會、冤獄平反協會、台權會、島國前進基金會、廢死聯盟、環境法律人協會、台灣酷兒權益推動聯盟、監所關注小組等民團與李晏榕律師,率領百位熱心公民聚集於高等法院刑事庭大樓門前,身著「我是徐自強+1」T恤,或手持「法官,你要怎樣才相信我無罪」海報,齊聲高唱改編的「心內話」歌曲(原唱:滅火器),歌詞並以「請你保庇徐自強」作結,期望徐自強最後能得到無罪判決。其中,還有從桃園上來的80位中壢高商學生,也到場聲援。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律師發言表示,這次的更9審調查證據程序,由於採用科技庭,必須將所有的卷證與筆錄,一份一份拿出來辯論,若法院繼續調查辯方聲請的證據,估計當日還無法討論完畢,還會有下次的開庭。

高榮志表示,從這些卷證與筆錄,就可以很明顯看到,為何義務律師團認為徐自強無罪。他指出,徐自強案是真正考驗台灣法院能否真正落實「無罪推定原則」的關鍵,即使無罪推定在法律上有明文規定,我們的法院在實務上還是沒有真正實行。

T恤設計者與海報意象設計者王俊雄發言指出,他過去和身邊的許多朋友一樣,很容易以一個人的外表形象與背景,認為他有罪。但是,認識徐自強的案子後,他真正了解到無罪推定的意義,而且任何人都有可能像徐自強一樣蒙受冤屈,所以決定站出來聲援。

本文所附影片為15日的百人合唱聲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