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無黨籍身分獨立投入台北市第三選區(中山、北松山)的立委候選人潘建志27日中午前往台北市選舉委員會登記參選,同時他也召開記者會指出,他接獲選民提供的檢舉照片,國民黨籍立委候選人蔣萬安在松山區的辦公室主任,分別在9月、10月的中秋、重陽敬老聯歡活動上贈送腳踏車、電風扇等禮品,涉嫌賄選,要求蔣萬安應對外說清楚、講明白。

潘建志27日下午表示,今年9月19日位於中華里、9月26日位於康樂里以及10月17日位於莊敬里的中秋聯歡活動以及重陽敬老聯歡活動上,蔣萬安松山區的辦公室主任諸葛芬贈送的禮品,分別是腳踏車、電扇以及一箱不知內容物為何的禮品;其中腳踏車上還寫著「立法委員參選人蔣萬安提供,腳踏車乙輛」。

潘建志要求蔣萬安應對外說明這樣的抽獎活動是否已經涉及賄選?是否不只1次進行賄選?另外,律師黃帝穎也在現場表示,蔣萬安當時已經成為國民黨提名的參選人,卻提供超過30元的禮品給民眾抽獎,如果現場向選民拉票也形同投票的對價關係,涉嫌觸犯選罷法賄選罪。

黃帝穎也舉例,8年前苗栗縣國民黨立委李乙廷在立委選前,便是透過廟宇等舉辦活動時,假借捐助名義,各捐助2千元至1萬元不等現金,檢方認為有賄選之虞提起公訴,最後判決當選無效定讞。

不過,當媒體在現場追問潘建志是否會親自告發此事時,潘建志先是回頭問了一下黃帝穎,黃帝穎則回應尊重候選人決定,潘建志隨即表示,因為這是民眾提供的,所以會聯絡該位檢舉民眾,再看看是由檢舉民眾告發,還是由他本人去告發。

對此,蔣萬安稍晚在臉書解釋,無論是中秋晚會或重陽晚會,都是他受里長邀請參加,僅配合活動贊助單項禮品,供民眾抽獎。

他強調,得獎人是不特定人,也不會因為該單項摸彩品而改變特定人的投票意願,且根據中選會網站所指「參與民俗節慶、廟會、婚喪喜慶,贈送禮金、禮品顯與社會禮儀相當者,尚不足以構成賄選行為。」因此這樣的社會禮儀表現,不會構成賄選行為。

蔣萬安表示,對手稱這樣的行為是涉嫌賄選,是低估了選民的智慧。他也喊話,呼籲新人參選應該強調新願景,讓台灣更進步,而不是回到傳統負面抹黑的選舉招數,外界也應唾棄這種負面選舉炒作。

蔣萬安松山區的辦公室主任諸葛芬於中秋聯歡活動以及重陽敬老聯歡活動上贈送禮品。圖:潘建志辦公室提供   

在蔣萬安提供的腳踏車上,寫著「立法委員參選人蔣萬安提供,腳踏車乙輛」。圖:潘建志辦公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