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自開議後,國民黨團、民眾黨團相繼提出「國會改革法案」,從國會調查權、藐視國會、總統國情報告一問一答等,遭外界提出違憲疑慮。對此,民進黨立院黨團今(29)日推出自己的國會改革法案版本,並強調以達到合憲、權責相符的使命。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說,國會五法涵蓋立法院組織法、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立法院議事規則、立法委員行為法,五法中只有各委員會組織法沒有修。經過7次專家學者與黨內小組會議,以非常嚴肅的心情修改這些法案,是這會期重中之重,與藍白兩黨的毀憲不同,原則是絕不違憲。

幹事長吳思瑤指出,民進黨團邀集學者專家與黨團成員討論後,反對在野黨提出違憲擴權修法,也反對藍白提出超越憲法的修法,要修憲就修憲,修法無法凌駕、取代憲法精神,在捍衛中華民國台灣憲法架構、精神原則下,反對在野黨版本取代司法、監察院的憲政怪獸,也反對可以質詢總統這樣的太上國會。

她接著說,民進黨團版本特色是合憲合規、合理可行,將建立權責相符進步國會,有權就要有責,專業性提升,為社會能夠稱許的專業國會,落實委員自身紀律。

吳思瑤說明黨團提案修正四個法案,首先是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三大主題包含完備人事同意權行使部分,憲政層次同意權與法律層次同意權完備相關程序,另為了行使人事同意權,可以召開公聽會強化社會參與的嚴謹性入法。

而在調查權、調閱權部分,吳思瑤說,民進黨讓其雙軌化,在職權行使法第八章分為兩節,第一節處理立院院會層級可以成立調查委員會,第二節在處理各委員會層級可已成立調閱小組,在調查、調閱權不會違反大法官相關釋字,更不會侵犯人權。因此,進行可調查、有限制、要保密的調查及調閱權,符合憲法賦予立法院職權有重大關聯者才可以進行,不得侵犯各國家機關獨立行使職權之權利,也不得侵犯行政首長就特定機密之行政特權。

第三部分是完備黨團協商,吳思瑤表示,民進黨將立法院行之有年的國會運作憲政慣例法制化,逕付二讀之議案,原則上應交付黨團協商。因為有在野黨的黨鞭連這基本常識都不知道,那就是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

再者,立法院議事規則提出了兩個條文修正,主要是因應曾經在立院發生有委員將秘密會議資料攜出、洩漏等情勢,吳思瑤指出,將進行議事規則第47、52條的修正,強化秘密會議的規範,有違及洩漏機密、攜出機密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該管檢察機關依法辦理,一併把它入法。

此外,在立法院組織法部分,因應現行社會發展需求與國際接軌,將新增國會資通安全權責單位,立法院將成立資通安全處並設立資通安全長,未來能強化國會資通安全,相關法案會有四個條文處理;另外,強化幕僚單位的功能提升國會問政量能,立院法制局、預算中心是長期協助立委專業問政幕僚作業進行,未來希望能擴大納入民間專業人員,在聘任上有相關的鬆綁。

最後是立法委員行為法,為落實立委自我紀律,首先是深化性平反對歧視,另外,則是國會議員自律規範,未來若有違反刑責部分,紀律委員會調查後應提報院會移送檢察機關辦理。吳思瑤強調,民進黨團國會改革法案版本有四個法案,條文有35條,都是正面打造進步專業、有權也有責的國會。

民進黨團批評國民黨國會改革法案毀憲亂政。   圖:民進黨立院黨團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