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30日電)林姓男子對前女同事有好感而多次跟騷遭判拘役確定,但林男不知悔改,仍多次藉故在女子工作場所逗留,讓女子心生畏懼。警方據報函送,嘉檢偵結依違反跟騷法起訴。
嘉義地檢署起訴書指出,居住朴子市的林姓男子與被害女子曾為同事而結識,林男對被害女子有好感,因多次跟蹤騷擾行為遭起訴,去年3月間嘉義地方法院判處拘役30天確定,嘉義縣警察局朴子分局也對林男發出書面告戒,不得再對被害人跟蹤騷擾。
嘉檢表示,林男遭判處拘役確定後仍不知悔改,去年5月至去年7月間分別前往被害女子住處附近徘徊,還多次前往被害女子工作的加油站,以加油、洗車或與其他前同事商討私事為由,在加油站逗留數十分鐘後才離開。
嘉檢指出,林男多次的騷擾行為,更加造成被害女子內心深層恐懼,不僅出入住居處都無法放鬆心情,工作時也處於緊張害怕狀態,已嚴重影響日常生活及社交活動,報警處理。
嘉檢表示,林男坦承前往被害人住處附近及工作處所徘徊、逗留,但否認有跟蹤騷擾的行為。
檢方認為,林男若真要與前同事商討私事或是洗車,在不接近被害人情況下,仍有其他途徑可採用,但林男刻意選擇被害人工作地點及上班時間,對被害人實施跟蹤騷擾的目的十分明顯,依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起訴。(編輯:戴光育)114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