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鄭維真彰化4日電)前76行者召集人陳修將虐打女友致死判刑確定,逃亡遭通緝近1年,5月初遭彰警逮捕歸案發監執行;近日彰化地院針對他再犯施用第二級毒品案,判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

根據彰化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陳修將為列管毒品採驗人口,員警於民國112年10月18日採集其尿液送驗,結果呈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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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認為,陳修將正值壯年,不思尋求正當身心發展,經111年施用毒品案件送觀察、勒戒後,仍未能從中記取教訓而再犯此案,戕害自身健康,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施用第二級毒品且為累犯,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至於陳修將於110年所犯傷害胡姓女友致死罪部分,案經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提起公訴,二審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10月、113年4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而確定。

陳修將應於去年5月31日報到執行,卻棄保潛逃,彰檢同年8月2日發布通緝,今年5月5日彰化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在員林市將陳修將逮捕歸案,隔天即發監執行。(編輯:陳仁華)114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