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務署今(27)日表示,針對自中國大陸進口的啤酒及特定熱軋扁軋鋼品兩項產品,初步調查結果認定確有傾銷情事並對國內產業造成實質損害。為防止國產業在調查期間持續受創,財政部宣布自下週四(7月 3日)起,對上述產品臨時課徵反傾銷稅,期限四個月。

關務署指出,啤酒反傾銷稅案及熱軋扁軋鋼品反傾銷稅案傾銷初步調查結果,經財政部關稅稅率審議小組(下稱審議小組)114年 6月 26日第62次會議審議決議,初步認定中國廠商有傾銷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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啤酒部分,百威雪津啤酒相關關聯製造商與出口商稅率為 33.85%,麒麟啤酒(珠海)有限公司為 13.13%,其餘製造商或出口商則課徵 64.14%。熱軋鋼品部分,寶鋼體系三家關聯製造商稅率為 16.9%,其他製造商或出口商為 20.15%。

依《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財政部須於初步認定公告後 60日內完成最終傾銷判定;若確定存在傾銷事實,經濟部須於 40日內完成對產業損害的最後調查認定。關務署說明,待經濟部確認損害後,財政部將於 10日內再將案件提交審議小組,綜合傾銷幅度、產業損害及對國家整體經濟利益影響等因素,決議是否正式課徵反傾銷稅。

啤酒反傾銷稅案及熱軋扁軋鋼品反傾銷稅案相關廠商的臨時課徵稅率如圖。   圖:財政部關務署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