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因觸犯國安法,今(9日)遭香港高等法院重判入獄20年。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妻子陳佩琪晚間發文表示,柯文哲涉京華城、政治獻金等案,2024年底遭求刑28.5年,「兩相對照,我要把先生受到民進黨政府如何對待迫害 、說給全世界的人聽」。
陳佩琪於臉書發文指出,今天新聞「78歲的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因涉違反《香港國安法》,今遭判處20年有期徒刑。」她提到,柯文哲當台北市長時,企業家求見他,出來後面露微笑,被推定這是『兩相合謀犯意、圖利京華城』」;議員便當會陳情,沒第一時間拒絕,讓幕僚寫在追蹤待辦事項表中;都發局送公展文上來, 市長大筆一揮就簽下去,也因眾望基金會有兩筆捐款,說是貪汙事證,於是檢廉在2024年8月30日兵分數十路來家裡大搜索,2024年底求刑28.5年,「兩相對照,我要把先生受到民進黨政府如何對待迫害 、說給全世界的人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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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佩琪強調,柯文哲說人家跟他見面出來是何表情,也沒辦法去改變人家,但檢察官就認定這是「合謀圖利犯意」,柯也沒辦法。她諷稱,「台灣律法就是如此世界No. 1」,至於議員便當會的陳情,柯說議員陳情項目一向很多,都是叫幕僚列表追蹤回覆,市長可以不甩議員的陳情嗎?那市長幹嘛用的?至於第三點,柯說都發局簽公展文上來,要問問附近居民意見,但身為市長要拒簽?
陳佩琪也引述媒體寫的一段北市前都發局長黃景茂的供辭:「送公展是土地所有權人的權利,監察院曾發函糾正,要求都發局不可以刻意阻擋人民行使權利。」「黃景茂當庭喊冤,他說:『我當了45年公務員,一直奉公守法,如果我覺得(京華城案)有違法,我就不會送了!』」「黃景茂表示,台北市都委會與都發局一樣,是北市府一級單位,都委會是都市計畫的權責機關,不隸屬都發局,與其他地方政府不同,都發局長也不是都委會委員,都委會處理京華城案是合理、合法。」
陳佩琪說,什麼是公展文? 她印象是高雄國賓的容積率是用千來計算, 理由是說國賓既「危又「老」,「請問它有既『危』又『老』嗎?大家去google一下,我只記得公展文一出去, 附近居民一直抗議就是了,京華城公展也是為要收集附近居民的意見,但先生(指柯文哲)竟因此被抓去關了一年, 還關到差點沒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