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日前裁定不得以《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徵收關稅,引起國際熱議:現況下的貿易協定是否會因此產生變數。對此,中華經濟研究院院長連賢明發文分析,該如何因應最高法院的判決對台美貿易協議的衝擊。
連賢明首先說明,整個台美貿易協議包含兩個部分:一是和貿易署簽定的在對等關稅協議 (ART),這協議可視為和美國簽定準自由貿易協議,當中要求台灣開放市場 (農工產品),改善貿易條件 (勞工環境,保護智財),四年內採購850億美金商品,換取美國對台對等關稅 15%不疊加。二是和商務部簽屬的合作備忘錄(MOU),當中協議民間投資美國 2500億美金,政府擔保2500億美金 (兩者不能相加),換取 232條款的最惠國待遇和雙邊投資合作,基本上就是台灣投資美國設備和原料可以免稅,半導體和衍伸品輸美免稅,以及美國投資五大信賴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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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到,雖然在談判中這兩個部分是一起談的,但目前判決只會影響到第一個部分,對第二個部分沒影響。第二個部分關係台灣的科技產業,佔了對美 70% 的出口和 95%的順差,對台灣去年8.5%的經濟成長扮演決定性角色。在這個 MOU當中,政府部分只要求要提供財務保證,合作採用台灣模式投資,但實際投資還是民間來負責 (說實在的的,政府也沒辦法管),投資也沒有壓年限 ( 這點比日韓投資協議都優惠)。MOU保證台灣取得最惠國待遇,也就是說各國談判好的最優成果都要適用,這樣台灣科技業可以閃過 232 條款的課稅。這部分要盡量想辦法保留,才能延續台灣科技業的關稅優勢。
連賢明指出,許多人反對MOU,主要理由有兩個。第一個是說台灣這樣白白送了半導體業給美國,其次就是台灣喪失了矽盾的優勢。在矽盾優勢上,從中經院和國外智庫接觸的經驗,外國政府其實蠻憂慮台灣依賴半導體業優勢,刻意要把台灣安全和國際經濟掛勾。也就是說,矽盾可以是台灣自然形成的產業優勢,但不要是一個刻意製造的結果。台灣半導體業對外投資,恰巧顯示我們沒有要拿這優勢要脅國外。以目前台積電的投資進度來看,即使台灣這麼認真的投資美國,四年下來美國先進產能還是不會超過15%,自然形成的產業優勢反而能夠降低台灣地緣政治的風險。
反觀半導體業現在之於台灣,就像汽車業當年之於日本。當初日本汽車業在美國設廠,一堆人也在擔心會不會整個產業被美國偷走,但即使 TOYOTO 在美國投資設廠那麼多,美國變成比日本更大的汽車市場,也沒有聽說 TOYOTO 變成美國的,更何況在美國投資的整體風險比中國低蠻多。台灣在對外投資上面不需要每天怕東怕西,比較要擔心的是有沒有能力在國外打出一片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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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第一個部分 ART,連賢明建議就「靜觀其變」,川普應該會很快針對協議做出調整。上策為川普「發善心」,把原來對等關稅稅率往下調 (如10%),台灣也順勢簽定新的對等關稅協議。但以昨天基礎稅率往上調到15%的舉動,這可能性應該不高。
中策就是美國那邊僅調整法律適用部分 (將 IEEPA改成其他條款),但架構和稅率都不變。連賢明表示,即使如此,目前的協議內容還是對台灣有利,拿到一個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稅率(和日韓相同),也增加機會學習和適應先進經濟體的貿易協定。
下策就是台灣因為這個判決,決定重談 ART 或不簽屬協議。就像前一則FB說的,川老大還有 301條款在等著台灣,以台美間這麼鉅額的貿易順差,301條款要成立不是太大的困難,到時候稅率要怎麼走,就看川普的一念之間。
而美國總統川普也在今(22)日宣布,改採《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對全球課徵為期150天的暫時性關稅,並宣布將關稅 10% 上調至 15%,同時將根據其他法律尋求進一步的貿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