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謝君臨台北24日電)星宇航空董事長張國煒聲請撤換張榮發遺囑執行人案,北院今天開庭,張國煒與遺囑執行人戴錦銓等人均親自到庭,開庭時間約3小時。
張國煒今天下午約2時45分現身台北地方法院少年及家事法庭,看到大批媒體記者守候時說:「你們是為了我來的哦。」被問及為何親自出庭,他說:「法官請我們來,我們就要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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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件不公開審理,開庭時間約3小時,庭外不時可以聽見法庭內有人高分貝講話。張國煒離去時,媒體詢問是否有和遺囑執行人爭吵,他說:「沒有啦,要吵什麼架。」
全案源於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於民國105年過世後留下遺囑,多數遺產包括存款、股票及不動產,由4子張國煒單獨繼承。張國煒可分得約新台幣140億餘元。張榮發大房3子張國政向法院提出確認遺囑無效之訴。最高法院於113年8月判決遺囑有效確定。
張國煒認為,張榮發長子張國華及遺囑執行人柯麗卿、戴錦銓、劉孟芬、吳界源違反遺囑內容,於113年9月向台北地檢署提告5人涉嫌刑法背信罪,並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解任遺囑執行人職務並改定適格的遺囑執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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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國煒委任律師林文鵬當時表示,張榮發逝世多年,4名遺囑執行人不但與張國華共謀惡意違背張榮發遺囑,更未依照遺囑內容積極執行職務,導致遺囑執行牛步不前,根本不適任遺囑執行人職務,因此向北院聲請解任4名遺囑執行人職務,並請北院另行改定適格的遺囑執行人,以盡速落實張榮發遺囑。(編輯:蕭博文)115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