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為搶優惠卻淪侵權受害者。網路名人史書華宣稱與160年歷史的瑞士大廠 OMEGA 攜手在社群辦代購,遭跨海提告違反公平交易法。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近期宣判其觸法,須賠償瑞士商亞米茄公司(OMEGA)70萬元,同時得於專頁發布勝訴啟事置頂30日。

回溯事件起源,他自2023年4月起,透過「盾牌牙醫史書華」與「邪教教主史伊森」社群版面狂推 OMEGA 腕錶。文案主打「絕非水貨」及「超級 VVIP 價格」噱頭,營造原廠合作假象。經瑞士總部追查確認,該網紅僅為台灣百貨專櫃 VIP 客戶,雙方從未簽署任何授權或代銷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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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審法官點出,該宣傳不僅未經同意擅用 OMEGA 商標,更利用「合成換頭」技術將知名人物照片套用至素材中推廣。這類話術極易誤導買家,讓人深信他與該企業具備贊助關聯。此舉大幅削弱該系爭商標的精品形象,更對其企業聲譽造成嚴重貶抑與損害。

面對侵權質疑,該名牙醫在庭上辯稱自身具備 VIP 主顧客身分,秀出標誌純粹為向買家證明商品為真,堅稱屬合理使用範疇。然而這番辯詞最終遭法庭駁回,未獲採信。訴訟時初審原判定賠款50萬元。案件上訴進入二審階段後,合議庭重新審酌,認定須額外加計20萬元商標權利金損失,因此決議加重處分,總計應給付70萬元。

除高額賠償外,司法機關亦下達行銷禁令,要求未來嚴禁以任何相同或近似於 OMEGA 的商標進行宣傳。為回復原廠商譽,他必須於旗下經營的兩個粉絲專頁,將勝訴啟事公開置頂連續30日。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