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27日電)32歲林姓男子日前騎機車行經苗栗縣三灣鄉124乙縣道撞上步行老翁,造成老翁重傷昏迷,林男經檢測涉嫌毒駕,苗栗地檢署以有反覆犯罪之虞聲請預防性羈押,今獲法院裁准。

苗栗縣三灣鄉苗124乙線3公里處往南庄方向,25日晚間發生交通事故,經警方到場了解,林姓男子騎乘普重機車沿苗124乙線行駛,疑未注意前方路況,自後方撞擊步行的李姓行人(82歲),造成李男重傷昏迷,現仍於醫院持續救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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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地檢署今天表示,林男酒測值為0,但經員警對林姓男子採集尿液送驗,檢測後呈第三級毒品去甲基愷他命陽性反應,並已達行政院公告品項及濃度值以上。

檢察官訊後,認林姓男子涉犯刑法第185-3條第1項第3款、同條第2項後段施用毒品不能安全駕駛致重傷罪罪嫌重大,且考量其有反覆實施犯罪之虞及羈押之必要,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法院今天裁定准予羈押。

苗栗地檢署表示,對於毒駕犯罪「零容忍」,將持續結合警察機關強力查緝毒駕,嚴厲追訴,絕不寬貸,以守護國人生命身體安全,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編輯:張銘坤)115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