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等11個教師工會,今(25)日於立法院中興大樓召開記者會,呼籲朝野立委儘速推動《教師待遇條例》修法,將「教師鐘點費」正式納入法律保障,以捍衛教師勞動尊嚴。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推薦的高雄市長參選人柯志恩也出席記者會,力挺「鐘點費入法」的訴求,盼終結「私校擅自打折」、「課餘鐘點費標準不一」的體制亂象。此外,柯志恩也承諾在中央完成修法前,將持續關注高雄市教師待遇與教育資源,確保教師不被虧待、學生獲得最好的教育環境。
《教師待遇條例》自104年立法以來,迄今未作修正,現行《教師待遇條例》第4條僅將「教師待遇」限定為三項:本薪、加給與獎金,「鐘點費」因此淪為教師法定待遇的「化外之民」。此一法律漏洞造成兩個不良後果,許多私校在「財務自主」包裝下,教師的超時鐘點費與兼代課鐘點費,數十年來均以低於公立學校的「打折標準」核發,有些甚至僅有公校的七至八成,教師的勞動價值被嚴重剝削;而教育主管機關卻「無法」可管,僅能軟弱無力的「道德勸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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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許多非正式課程的教學活動如課後輔導、課後照顧、學習扶助、寒暑假學藝活動等教師鐘點費,由於缺乏法律規定,形成依各縣市財政能力的「一國多制」現象,這正是為什麼過去這半年各地要求「提高課後鐘點費」,卻造成「有的項目有調、有的項目未調」及「有些縣市調、有些縣市未調」的「鐘點費之亂」的制度性原因。
事實上,私校教師除了「鐘點費保障不足」,甚至遭受「基本授課時數遭到任意提高」的雙重剝削,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李雅文指出,公校教師的「基本授課節數」有明確規範,超過節數則核給「超鐘點費」,但部分私校卻自行提高基本授課時數,要求教師承擔更多課務,卻不給相對的額外報酬。換句話說,同樣層級同樣科別的教師,在公校已可支領「超鐘點費」的授課節數,在私校卻仍被認定屬於「基本工作量」,可謂是變相的勞務剝削。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呼籲教育部與立法院儘速推動改革,終結鐘點費亂象以及對私校教師的剝削,第一,修正《教師待遇條例》,將鐘點費正式納入教師法定待遇項目,建立明確法律保障;第二,明定私立學校專任教師超時鐘點費及兼代課鐘點費不得低於公立學校標準,落實同工同酬原則;第三,私立學校教師基本授課時數應比照公立學校統一規範,不得任意提高,更不能藉此規避超鐘點費的給付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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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不分公私立,學生不分公私校,教師的專業與勞動價值更不應因學校屬性不同而遭到差別待遇,鐘點費要入法,基本授課時數要一致,才能真正保障教師權益,維護教育品質與教育公平。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也強調,作為教師組織,該會推薦候選人的標準在於是否真正在教育議題與政策上長期關注,並用心推動,因此才決定選擇推薦柯志恩,期待為高雄帶來更優質的教育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