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外界質疑台糖公司涉嫌事先知情中聯油脂(中聯)苯駢芘( BaP )超標卻知情不報,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林靜儀於社群平台發文力挺台糖與食藥署,強調外界切勿將「半成品原料」與「成品食用油脂」混為一談、混淆視聽。

林靜儀指出,台糖與中聯最終並未完成交易的那批油品,屬於「未精煉」的粗油半成品。台糖基於品質與契約規範,在取得半成品原料時即有自訂的嚴格檢驗標準,以確保後續精煉出的成品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在 5 月 11 日前往台中中聯採樣發現不合格後,該批問題原料即被拒收,從未進入台糖的工廠、倉庫或參與任何運送與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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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觀中聯油脂遭調查與裁罰的主因,是其「精煉完成」並交付下游廠商分裝販售的食用油脂產品,被驗出致癌物苯駢芘不符食安法規定。中聯在接到廠商通知後依然照常出貨,直到一驗再驗均告超標、紙包不住火,才於 6 月 30 日向主管機關通報。

林靜儀說明,《食安法》明確規範並依法開罰的對象是「食用油脂成品」的產品標準;至於半成品或精煉前的原料管理,屬於廠商是否落實危害分析重要管制點( HACCP )的自主管理範疇。林靜儀批評部分傳言刻意模糊兩者界線,質疑「是多想幫被罰的中聯抱不平」,並點名台中市政府,若非中央食藥署啟動專案,為何未主動對中聯進行查緝。

食藥署亦同步發布澄清圖卡,強調於 5 月前未接獲任何中聯油脂案相關通報,直至 6 月 30 日收到中聯通報後,即於 7 月 1 日起會同地方衛生局啟動稽查、流向追查、檢驗及下架等防護措施,絕無「隱瞞」、「蓋牌」或「早已知情卻延後處理」等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