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沈如峰基隆21日電)基隆市立醫院2名負責處理醫院廢棄物員工,涉嫌違法圖利欠缺資格的廢棄物清除廠商得標;檢方偵辦後,共起訴8名被告與3家公司。

基隆地方檢察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基隆市立醫院通常有「事業活動產生的一般性垃圾」(甲類廢棄物)及「一般性醫療廢棄物混合物(乙類廢棄物)。基隆市立醫院呂姓男秘書與花姓女員工,負責辦理醫院有關廢棄物處理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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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立醫院於民國114年底辦理廢棄物標案時,參與投標廠商除須具備清除甲、乙類廢棄物資格外,也須經基隆市天外天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天外天焚化廠)同意處理。

呂男、花女及某家科技環保公司負責人李男於114年底案件開標時,都知道這家科技環保公司不具備清除甲類廢棄物資格,3人竟就主管事務圖利的犯意聯絡,在這件同時有具備清除甲、乙類廢棄物資格的廠商也參與投標情形下,違法決標給這家科技環保公司,讓公司獲得不法利益共新台幣97萬多元。

檢方指出,這家科技環保公司得標後,為清除醫院所產生的甲、乙類廢棄物,被告等人先將廢棄物運到某家環保工程公司違法貯存,再由這家環保工程公司不知情司機,違法將廢棄物運至不知情的天外天焚化廠處理,讓這家環保工程公司獲取不法利益共7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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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調查,被告等為隱匿非法情事,竟在呂男授意下,由某家環境企業公司負責人鄭男與相關被告從事不實申報及不實登載公文書。

全案經檢察官偵查終結,認被告呂男、花女及李男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其他5名被告分別涉犯刑法偽造文書罪與廢棄物清理法,依法起訴。此外,涉案的科技環保公司、環保工程公司、環境企業公司,分別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建請法院科以罰金刑。(編輯:陳仁華)1150821